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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作模式
运作模式
“中心”实行一门受理、
内部运作、
统一收费、 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。一门受理:
凡
“中心”
职能服务范围内事项,
统一由
“中心”
内设办事窗口一门受理,县级有关部门不再直接受理:
内部运作是指凡需由多个部门或一个部门的多个科室联合审批、
以及需要实地勘查的项目,
统一由主办单位牵头,
由
“中心”工作人员内部运作完成;统一收费是指凡在
“中心”办事的一切收费,
均必须依据规定的收费项目、
收费标准,
由设在“中心”的收费窗口代理收取后,
再分解给有关部门,纳入财政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:限时办结是指凡在“中心”审批事项,
明确限定办结时间,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办结。
具体操作实行“六制”办理:
(一)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。
程序简便,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事项,
由
“中心”各窗口即收即办,
直接办理。
(二)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。
涉及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特殊事项,
由受理窗口出具承诺书,
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。
(三)补办事项的书面告知制。
对符合申报条件但缺少部分申报材料的申办件,
由受理窗口出具补办通知书,
明确告知需补齐的所有申报材料。
(四)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。
对需要由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重大项目,
由主办单位牵头,
基建项目主办单位为县计委,
企业注册登记主办单位为县工商分局,
其他审批项目主办单位由
“中心”
确定,
协调有关部门实行
“并联式”
办理。
(五)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。
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, “中心”
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负责,
一包到底, 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,
帮助办理。
(六)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。
国家明令禁止、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
不符合鄞县发展规划的项目,
或确实不具备条件的, “中心”不予受理,
并给予书面答复。
申请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力口快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,
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特办,
但不得加收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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